主要职责
校团委是上级团委和校党总支领导下的群众组织,工作职责是:
(一)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,抓好团委的组织建设,发挥共青团与学生会的作用,配合德育处积极开展各项工作。
(二)负责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,提出发展团员计划,办理新团员审批和团员组织关系接收转出工作。
(三)围绕每个时期的学校中心工作,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,拟定学习计划,办好校广播站、黑板报及团委、学生会刊物。
(四)协助校党组织办好学生党校、团校,积极负责地教育考察青年教工和学生团员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,并向学校党组织推荐。
(五)负责组织团员开展“拥军优属”、慰问离退休教师和社区公益活动等各项青年志愿者活动。
(六)认真做好“优秀团支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评选和推荐工作,及违纪团员的惩处工作。
(七)负责教工团支部新团员发展及超龄团员退团工作,组织青年教工开展有益活动。
(八)完成上级团委和学校交给的其它各项任务